企业债务规模过大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有必要通过税收政策促进企业优化债务结构,缓释债务风险。本文以2018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为准自然实验,利用2017—2022年A股上市公司季度数据,系统考察了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债务的影响。研究发现:留抵退税政策通过现金注入和成本节约效应降低了企业债务规模,且对资产运营效率低、经营绩效高的企业债务规模影响更为显著;从即期效应角度看,留抵退税政策通过“以税增信”机制提升企业信贷可得性,在增加金融性负债的同时降低了商业信用负债水平,发挥了“稳信用”职能;留抵退税政策通过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提高了企业长期负债占比。据此,本文提出巩固常态化退税机制、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的政策设计,深化“银税互动”、将政策“信号传递机制”制度化,强化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将资金用于优化债务期限结构等建议,为促进税收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提供经验证据。
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通过开展区域税收协调,能够有效降低区域内贸易投资成本、消除税收壁垒,进而对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数字经济背景下,RCEP区域税收协调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RCEP明确了税收协调的发展理念,RCEP区域税收协调具备了双边和多边基础,并且“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成果给RCEP区域税收协调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RCEP成员国在各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特别是在数字经济时代面临一些困境,如碎片化的数字税收规则阻碍税收协调进程、跨国企业更易滥用税收协定引发严重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为、税收饶让制度面临新挑战,RCEP成员国间税制结构和税率差距加剧区域税收协调难度等。为了更好地完善RCEP区域税收协调、推动数字经济背景下RCEP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应在尊重原有税收协定的基础上,构建区域税收协调组织,在常设机构认定中引入“显著经济存在”标准,并引入主要目的测试规则以防止税收协定滥用。
基于血缘和姻亲关系的第四次分配是对现有三次分配制度的重要补充。当前,第四次分配制度面临缺乏系统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安排、对赡养人给予的税收优惠有待增加、财产继承以及财产赠与相关的税收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等约束,制约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此,应构建“四位一体”收入分配制度、完善赡养支出税收激励、推进调节财产继承的税制建设、完善财产赠与相关的税收制度建设,进而构建更加规范有序的第四次分配制度,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农产品行业税收政策承载着国家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善意,通过增值税减免、所得税优惠、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等制度安排,有效降低了农业经营主体负担,在助力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特殊的税制设计在为农业发展注入动力的同时,骗享优惠、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构农产品业务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案件频发。从加强农产品行业税收治理的重要意义出发,本文系统梳理农产品行业税收政策体系,深入分析政策性与征管性因素叠加形成的监管困境,认为可通过制度完善、技术赋能、协同共治、全程防控,提升农产品行业税收治理效能。
在数字经济深刻重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围绕数字经济展开的新型竞争深刻改变了税源的空间分布格局,区域间税收鸿沟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从新型政府竞争策略角度切入,将数字基建竞争、数字人才竞争、数字治理竞争纳入统一分析框架,实证检验了三类新型政府竞争策略对区域间税收鸿沟的影响效应和异质性特征。研究发现:数字基建竞争和数字人才竞争均有助于缩小区域间税收鸿沟,且在地区和分税种层面存在明显的异质性;数字治理竞争则可能成为扩大区域间税收鸿沟的“推手”。对此,本文提出完善数字基建竞争的税收分享和财政补贴机制、构建数字人才竞争的税收激励与区域协同体系、推进数字治理能力均等化等建议,为规范政府竞争行为、进一步缩小区域间税收鸿沟提供理论参考。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下,真实交易与非法发票的冲突困境长期存在,且相关争议主要围绕《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这一关键文书展开。通过系统梳理学术争议、司法裁判逻辑及企业实践困境可知,目前对于《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的法律属性、举证责任分配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的适用范围存在显著学理分歧。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倾向于认定《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属于不可诉的内部行政行为,但同时承认其具有辅助证明效力,且往往不支持受票方以“善意取得”为由提出的抗辩;企业方面则面临交易后知情认定困难、合法发票补开不易以及追偿权行使受阻等实际困境。本文从纳税人权利保护视角出发,系统审视《已证实虚开通知单》所涉制度争议,并基于税法的实质课税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民法的善意保护理念,行政法的公权力责任理论以及税法内部救济的法理,提出构建确立以真实交易为中心的税法救济规则以及以税收保障基金为基础的救济补偿制度的双轨救济体系,旨在平衡税收征管要求与纳税人权利保护,增强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可预见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税务部门持续推进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深度应用,经历了电算化、电子化、信息化和数字化等阶段,正迈向以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税务新阶段。本文通过系统回顾信息技术赋能税收征管的历程,总结制度建设、方式变革、技术应用、组织优化等方面的经验启示,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应用趋势,探讨智慧税务的发展方向,提出深化数据治理、推动技术应用、健全制度机制和强化人才合作等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提供系统性理论支撑。
数字经济发展对传统增值税征管体系形成系统性挑战。为应对跨境电商交易税基侵蚀、竞争扭曲和合规难题,欧盟于2021年7月实施增值税改革,构建了以消费地原则为目标导向、以“视同供应商”制度为责任配置核心、以“一站式服务”系统为征管工具的有机融合治理框架。该治理框架的运作逻辑在于:通过法律拟制明确平台纳税主体责任,解决跨境销售监管困境;废除远程销售分散性门槛及低价值进口免税政策,强化消费地原则刚性适用;依托数字化工具整合多辖区合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借鉴欧盟经验,我国可探索平台企业在特定场景下的税收责任主体地位,深化消费地征税原则并统筹不同进口渠道的税收政策,构建全国统一、内外衔接的数字化税收征管服务平台,夯实涉税数据治理基础并强化国际征管合作。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对加快构建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需立足统一性、协同性、确定性三个维度,构建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论分析体系。其中,统一性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前提,协同性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必由路径,确定性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导向。三者相互支撑、辩证统一,共同构成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逻辑主线。通过审视这一理论框架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在统一性维度存在政策标准与执行口径失衡,在协同性维度面临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政策工具与政策时序协同不足,在确定性维度存在政策预期与执行不确定等现实困境。因此,需构建标准化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健全全方位协同治理机制、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以此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化发展,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非税收入覆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其征管效能直接关系财政可持续性和营商环境优化,深刻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效能指明了方向。本文结合当前征管实践,深入剖析非税收入征管在法治体系、征管效能、智慧建设、风险防控、组织基础及共治格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完善制度建设、系统夯实基础、加强数据治理、强化风险监管、优化组织保障、汇聚内外合力六个维度,探索数字化转型条件下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效能的实现路径。